理事会章程

第一条 为加强交医-太保源申康复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理事会建设和有效工作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yl23411永利的有关规定,以及《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yl23411永利共建“康复研究院”合作协议》有关内容,制订本章程。

第二条 研究院设理事会,负责研究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。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。

第三条 理事会由yl23411永利、太平洋保险(集团)有限公司代表组成。

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双方选派并任命。理事会成员共11人,其中交医及附属医院选派6人,中国太保选派5人。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,可以连任,任期内成员根据相关职务变动自然调整。

第五条 理事会主要职责如下:

(一)审议、批准及修订研究院章程;

(二) 聘任研究院经理:经理、常务副经理由交医提名,副经理由双方共同提名,经yl23411永利审议同意后,由理事会聘任。

(三)批准研究院的总体目标、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涉及研究院发展方向的重要文件;

(四)批准研究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、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;

(五)决定研究院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六条 理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。理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席位代表提议,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。

第七条 理事席位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,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。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,则作为弃权。

第八条 出席理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理事代表的三分之二,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,其通过的决议无效。

第九条 理事会每次会议,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,记录文字使用中文。该记录归档保存,由研究院负责保管,在合作期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。必要的档案,合作各方可复制分别归档收存,但原件存研究院。

第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。

第十一条 本章程于2023年6月30日经源申康复研究院理事会通过后生效。



源申康复研究院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


理事长:永利官网公司党委常委、副经理    郑俊克

副理事长:中国太保寿险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    潘艳红

理事:

yl23411永利医学技术学院经理

胡翊群

yl23411永利经理办公室主任

蔡   伟

yl23411永利科技发展处处长

傅启华

yl23411永利学科规划处处长

康    力

yl23411永利护理学院副经理

方    琼

中国太保寿险公司副总经理

魏    琳

中国太保寿险公司市场总监

刘余庆

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

王    勇

中国太保太医公司副总经理

周燕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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