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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原租住者及新申请者符合条件的公示
2013-09-11 14:27:31      点击:

    根据《yl23411永利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yl23411永利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》(修订)》(沪交医资[2011]3号)及《yl23411永利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沪交医资[2011]8号)的有关规定,yl23411永利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于2011年 6月21日召开会议对原租住者及新申请者的租住条件进行了审核,教职工租住管理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。
    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原租住者及新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23—30日。
    具体信息见yl23411永利OA系统。